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九条: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,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,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。
企业介绍
浙江博泓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,注册资金5188万元,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、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、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资质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、金属门窗安装制作贰级资质、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、园林绿化资质,先后荣获“诚信经营承诺单位”“浙江省装饰行业优秀示范单位”“浙江省装饰工程行业优秀企业”等荣誉称号。同时,博泓被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评为2018年度AAA级信用等级单位。
公司拥有各类工程技术人员110多名,其中一、二级建造师25人,中高级工程师30人。下设台州博泓建材有限公司及各地分公司。
公司坚持“工作是为了更好的生活,生活是为了更好的工作”的理念,视员工为家人,共同分享成长的成果。